两性关系——爱情的本质不外乎两点:一,结成联盟共同抵御未来风险;第二,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先说第一点:联盟;很多人说,爱是一种情感。既然是情感,那么功利的成分就会相对少一些!其实这是谬论,因为不符合价值规律: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们所
两性关系——爱情的本质不外乎两点:
一,结成联盟共同抵御未来风险;
第二,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
先说第一点:联盟;
很多人说,爱是一种情感。既然是情感,那么功利的成分就会相对少一些!其实这是谬论,因为不符合价值规律: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们所有社会活动的目的无非是提高自己的生存价值!那样的话,谁会不惜降低自己的价值呢?如果真的要抵御未来的风险,一定会选择和自己价值相匹配的人,这就决定了王子和灰姨的故事只能停留在童话的层面。
感情,尤其是最初的感情,是很功利的,而且商品交易有一定的可比性!如果你不能匹配对方的价值,那么你甚至捡起来敲门的砖头,达到目的后就扔掉了――成功的垫脚石没有,你连上场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有什么感觉了。当然也有很多因为交集多而产生感情的例子,但那毕竟是少数,而且如果真的要结婚,还得看更多的物质因素。当然也有很多人是看所谓的潜力。本质上也是物质层面的心理期待,某种程度上也是功利的表现;所以很多女生在择偶的时候都会加上这样一个条款。他们可以没有钱,但一定要有上进心。这是底线!
所以,作为一个男人,在追求女生的过程中,你可以暂时家境不好,收入不高,但一定要表现自己。产品级别向上的一面,这是你相对于那些公子哥唯一拥有的。转桌子!
关于第二点:合同
说到这一点,我不得不批评那些初入爱河过早表达爱意的年轻人!
爱,本质上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文化契约和道德观念。从精神层面来说,双方的关系是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男女朋友之间,有感情上的依赖,有陪伴的义务,有要求对方发生关系的权利!如果没见过几次面,没说过几句话,没吃过几次饭,那就是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你对对方客气。一上来就说喜欢你,做我女朋友!这,是不是太早了?
这就相当于:我在街上遇到一个家伙,看到一个顺眼的家伙,然后突然拉着另一个家伙的手:你好,我想和你在一起,我想和你睡觉!
当然你可能会问,所谓的一见钟情怎么解释?
其实一见钟情只是看颜色的问题。换句话说,这只是一种好的感觉,一种冲动,一种激素兴奋感,新鲜感,甚至更多的是孤独。喜欢一个人和爱上一个人是建立在理解的基础上的,一定程度的舒适、安全感和情感依赖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如果仅仅因为一时冲动和精子大脑激素的刺激,就把两个人的未来强行绑在一起,让他们以后永远不离不弃,生死与共,让他们组建家庭,养育后代,这是不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当然,类似的行为不仅仅表现在表白上,还表现在很多试图建立亲密关系的事情上。比如两个人不熟的时候,经常送花,经常给对方买早餐和晚餐,送太贵的礼物,过度暴露自己的隐私,假装很熟…
爱情是一种文化契约关系,相互的权利和义务!我想问一下,如果你们不认识,双方不熟,你们会互相建立这种合同关系吗?如果双方不理解,就签了这个。契约关系这和卖肉有什么区别?我只想表达一点:爱情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你可以表达你的好感和你的倾慕,但不要轻易谈爱。不要被欲望、新奇、惊喜所诱惑。所有格很迷茫,感动了自己,也恶心了别人!
所以我希望每个人:
1.认真对待自己的感情,表达自己的好感,但不要轻易表达;
2.认真对待自己的感情,在没有相互理解的情况下,不要轻易接受别人的表白;
PS:评论区里说以上两个要素才是婚姻的本质!
我在这里纠正一下,爱情大约等于婚姻。只是婚姻中的权利与权利关系在法律层面上是以条款的形式体现出来的。爱情不是那么清晰,爱情的概念类似于道德观对人也是有约束力的,一个是为了自己;第二是给别人。本质上,同意一个人的表白,爱上一个人……意味着同意和她牵手,接吻,甚至上床,还有时间的陪伴和情感的依赖;
当然,有些人是不受所谓“爱情观”和这种道德束缚的。
今天我和一个人在一起,但是明天我和另一个人上床了…这是。播种机,这是花花公子和荡妇…名声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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