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会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年本)》(以下简称《通知》)正式下发,对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非公立
11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会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年本)》(以下简称《通知》)正式下发,对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规范。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必须按照《目录》所列项目代码、项目名称和项目内涵提供医疗服务和收取费用,并保证相应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严禁独立项目或分解项目收费。新目录自2022年11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知名专家看普通门诊,按主任医师级别收取检查费。
目录中列出了多项医疗服务价格。如普通门诊咨询费10元/次,6岁及以下儿童在相应价格基础上加收50%;知名专家门诊会诊费(指60岁以上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级职称5年以上;博士生导师45岁以上;享受政府补贴的知名专家;78元,名中医)/次,知名专家只能按主任医师级别收取检查费,6岁以下儿童在相应价格基础上加收50%。
疑难病理阅片会诊224元/次,是指由两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病理医师组成的专家组在院外提供的病理切片会诊。如需对院外提供的石蜡块或未染色切片进行各种特殊染色、酶组织化学、免疫组织化学染色、分子生物学技术等,则增加相应的项目费用。以5片为底价,每增加一片收取不超过10%的费用。院内咨询不收费。
救护车使用费(指接送病人的车辆使用费,包括救护车折旧费及相关管理费、消毒费、油耗、驾驶员服务费等。,不含院前急救和抢救)100元/车次,市区内不限里程。自愿租用救护车运送市外患者,收费标准由医患双方协商。
《通知》指出,《目录》中的项目价格标准为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各地要严格规范项目价格管理,不同价格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差价保持在10%至15%。
同时,严格管理专用设备和专用材料费用。凡可单独收费的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医疗专用物品,在价格项目的“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作规定的,不得另行收费。互联网远程会诊(含影像会诊)、互联网随访、远程心电监护、远程病理会诊、互联网心理咨询等“互联网+”医疗服务继续试行。
“湘雅名医”等四类门诊咨询费仍为300元/次。
为与原价格政策相衔接,“湘雅名医”、“一级主任医师”、“湖南省名老中医”、“全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导师”门诊会诊费继续执行300元/次;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湘雅二院、湘雅三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中医一附院的经营价格在一级价格基础上继续上浮5%(但不得增加项目说明中注明的附加项目)。长期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床位费继续执行《关于重新公布长期省级公立医院床位价格的通知》及相关批文。
同时还公布了《湖南省器官移植手术价格表》。在心脏移植手术中,同种异体心脏移植实现了患者心脏的原位切除和供体心脏的植入。一等价22077元/次。心肺移植额外50%,儿童手术额外30%。肝移植中,同种异体肝(全肝)移植可以实现原位肝切除和供肝植入。一级价格23422元/次,部分肝脏(器官段)移植加收30%。肾移植中,移植同种异体(单侧)实现供肾植入,一级价格8923元/次。角膜移植中,同种异体角膜(单侧)移植可实现原位角膜切除和供体角膜植入,价格为5948元/次。
据悉,更新后的目录以2021-2022年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文件为基础,全面梳理了《湖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年)》的新增、修订和价格调整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及时收集目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医疗社保局将结合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适时组织修订更新目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记者|徐苑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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