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代理情况,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制度中,调解员要对每个案件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矛盾产生原因、家庭生活现状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同时注意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质量。比如对一些因家庭债务引发的纠纷,采取鼓励的方式,通过表扬、赞美、鼓励来激发当事人的情绪,有利于化解矛盾
根据具体代理情况,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
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制度中,调解员要对每个案件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矛盾产生原因、家庭生活现状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同时注意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质量。
比如对一些因家庭债务引发的纠纷,采取鼓励的方式,通过表扬、赞美、鼓励来激发当事人的情绪,有利于化解矛盾、化解纠纷;对于因过分强调个性而引起的纠纷,采用过错分析法,指出各自的过错,让当事人自我评价纠纷的处理;对于曾经夫妻感情基础深厚的家庭,要采取唤起旧情的方法,找到矛盾的调和点,选择正确的影响点,用彼此之间残存的真情唤醒双方的良知和理智,化解矛盾;对于因一方明显违法和强烈的道德谴责而引起的纠纷,批评教育方法不仅可以促进当事人的自省, 还要在建立良好的道德习惯中发挥中介者的作用;对于因家庭琐事引发的纠纷,应采取耐心倾听的方式,让当事人先发泄怨气。在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后,大部分的愤怒就会消失。这时候就会引导他们分析自己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会自我反省,对方看到对方错了就会下台阶。这样,调解工作就好做了。
完善调解机制。一是完善协调机制。婚姻家庭纠纷具有广泛性、复杂性、群众性的特点。有些仅仅依靠一个部门,往往是说不出来的,比如家暴,婚外情。要建立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对疑难、重点纠纷进行联合调解,不断提高调解效果。二是完善惩罚制度。由于现行法律在现实中难以实施,婚外情和家庭暴力不但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反而愈演愈烈。认真贯彻“婚姻自由”和“一夫一妻制”的原则,严厉谴责第三者插足、同居、家庭暴力等不道德行为。
1.合法性原则
婚姻家庭纠纷涉及个人和家庭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国的传统道德规范大多是针对婚姻家庭生活领域的。随着中国现代化的不断进步,婚姻家庭领域的道德观念也在迅速变化,许多封建思想被摒弃。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加强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以平等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因此,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不能违反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定,要特别注意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传统人身依附思想和“三从四德”封建思想的残余。
2.公平原则
无论是夫妻反目,还是亲子矛盾激化,背后的原因往往很复杂。相应的,婚姻家庭生活的内容也是丰富的。发生矛盾时,往往不容易分清是非,事实往往模糊不清。所以调解纠纷要做到公平优先,基本衡量家庭成员的优劣和对家庭的贡献,促进双方协商的可能性。只有有效贯彻公平原则,双方才能建立对调解的信任,并愿意通过调解找到解决纠纷的可能办法。
3.婚姻自由的原则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因此,在进行调解时,应当坚持婚姻自由的原则,对各种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4.自愿原则
调解的原则是自愿,任何手段强迫当事人都是违法的。当事人可能做出违背道德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唾弃,受到批评教育;如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不能强制要求他们承担责任。社区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矛盾的程序,只是帮助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而不是为他们做决定。
如果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点击下面的小程序咨询专业律师。
赠送20本心理学电子书,添加 微信:56163509 备注:心理学!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nli1988.com/26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