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校到工作多年,我每年都要填写涉及个人事务的各种报表。每次我填写[家庭成员]或[主要亲属]栏时,我总是感到困惑。上学时,只需在家庭成员或亲属栏中填写父母、兄弟姐妹即可;当然,在结婚和结婚后,配偶和子女应添加到家庭成员栏中。但是,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甚至女婿和儿媳是否应该包括在“家庭成员”或“亲属”系列中?这是一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然后看看周围的学生和同事。问了之后,我们知
从学校到工作多年,我每年都要填写涉及个人事务的各种报表。每次我填写[家庭成员]或[主要亲属]栏时,我总是感到困惑。上学时,只需在家庭成员或亲属栏中填写父母、兄弟姐妹即可;当然,在结婚和结婚后,配偶和子女应添加到家庭成员栏中。但是,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甚至女婿和儿媳是否应该包括在“家庭成员”或“亲属”系列中?这是一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然后看看周围的学生和同事。问了之后,我们知道大家基本上都很困惑,他们基于简单的语言相互理解:有人说结婚后,是基于一个小家庭。配偶和子女是家庭成员, 他们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应该是亲戚;有人说,只要出生,他们都是家庭成员,不管是我还是我,其余的都是亲戚……似乎每个人说的都有一些道理,最后按照自己的理解填写。多年来我一直很困惑。

因为我认真学习了民法典,领导再也不用担心我会错误填写家庭成员和亲属了!(看起来太小了)
2021 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亲属、近亲和家庭成员]的定义和范围。让我们学习:
《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孙女是近亲。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生活在一起的近亲都是家庭成员。

有这么多人。乍一看,这似乎有点令人困惑!事实上,只要记住民法中的近亲是上下左右“关系,即:上(自己的)父母、上(自己)祖父母、下(自己)子女、下(自身)孙子、左配偶、右(同胞)兄弟姐妹。容易记住吗?需要提醒的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对近亲的定义不同于民法和民事诉讼法中的定义,范围应狭窄,仅限于“上下左右”。
填写表格时,通常有两栏:【家庭成员】和【主要亲属】。让我们困惑的主要是,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应该填写哪一列。关于“上、下、左、右”的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应填写在[家庭成员]一栏中,即“上、向下、左”+“上、下,共同生活的权利”,以及“右(其兄弟姐妹)”+姻亲(配偶的父母、子女配偶等)应填写在【主要亲属】一栏中。
明白了吗?!

谭公子情感挽回 scl90在线测试免费,SCL90在线测试,谭公子情感课程
赠送20本心理学电子书,添加 微信:56163509 备注:心理学!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nli1988.com/8542.html